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一、项目名称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三、受理条件
(一)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
1、社会团体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并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
1、有独立、固定的住所;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1、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1、变更的业务范围与其它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无相同或相似;
2、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社会团体的名称相一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五)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1、资金真实,来源合法;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六)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1、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2、有关部门或单位同意担任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3、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职能与该社会团体的业务相关;
4、有关部门或单位须是经正式确认的业务主管单位。
四、 申报材料
(一)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
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4、社会团体变更名称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
5、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章程。
(二)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
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4、社会团体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三)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
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产生法定代表人的会议决议;
6、对原法定代表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相关表格在[
表格下载]内下载,或直接打包下载:
变更登记所需表格.rar。收回原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
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4、社会团体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
5、通过的新章程。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
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4、验资报告(一式一份);
5、社团决定变更注册资金的会议决议。
(六)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
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4、社会团体决定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及修改章程的会议决议;
5、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担任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批文;
6、通过的新章程。
五、 办理程序
申请人咨询——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社团局审核——审批——向申请人发放决定书和证书
注:申请人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在咨询阶段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变更名称的情况说明和章程修订稿等预审材料。
六、咨询电话
83958966
七、特别说明
申请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的材料必须齐全、合法、有效,方能正式予以受理。